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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江大人万福。」
「沈姑娘,水珠,这一路会b较辛苦,我准备先单身进入嘉兴暗访,等事情稍有眉目再上公堂。」
「有劳江大人了。江大人为我爹如此辛苦奔忙,如雪感激不尽。」
「这是为官者应该做的,百里姑娘你说对吗?」江孟亭以一种期盼的目光望着百里药。
「没错,而且江大人此来即为考察各省刑狱。」百里药微笑朝沈如雪点点头。
「江大人,能过来一下吗?」百里药突然想起一个问题,把江孟亭拉过了一边。
「什麽事,百里姑娘?」
「江大人,别怪我多问一句,你亲自处理这个案子会不会让沈姑娘受到连累?毕竟你现在的身份是钦差大臣。」
百里药问这个问题当然是有原因的。
宋地方司法机构从路到州府、军、监至县都有,而依审级而言是自县至州,自州至大理。沈良峰被判Si刑,必是由州府以上级别的衙门判定,因为只有到州一级才能权判决Si刑,判定的Si刑案件还必须上报刑部和路的提刑司。为了更加明断刑狱,当今圣上在路一级以「京朝官」外派增设提点刑狱公事,负责监察本路司法刑狱,除了巡察监盗等事,更对各州的Si罪案件有详复的责任。
当年太祖登基定立《宋刑统》《宋建隆重详定刑统》之简称之时曾规定:「若从越诉,是紊旧章,自今应有论诉人等,……不得蓦越陈状,违者先科越诉之罪。」而当今圣上真宗亦有所定规:「应论诉公事不得蓦越,须先经本县勘问,该徒罪以上送本州……」通常只有三种情况是准予越级上告的,第一,所诉事涉机密,允许到京向代表皇帝受理申诉的「鼓司登闻院」进状;第二,杖刑判处不依法,执行过多,允许赴「尚书省」越诉;第三,案子应合理处置,但路的主管官员处置不当,不予受理,同准「诣鼓司登闻院进状」。
以上条条,没有一条是准许向代表皇帝的钦差大臣直诉进状,当然自太祖以来便有御笔断罪的制度,可是那都是关乎到国运民生的重大案件,像沈良峰这种普通刑案绝对无资格上诉天听。若认真追究起来,沈如雪这种行为可能得「须先科越诉之罪」再论其他。到了嘉兴即使查出这案子真有猫腻,也等於是被人抓住把柄,那些地方官员不能对付钦差,但想对付她一个小小的民nV却是没什麽难办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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